2013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积极应对挑战,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管理,深挖内部潜力,商标注册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申请量再创历史新高
2013年,商标局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188.15万件,比上一年增长14.15%,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2年位居世界第一。2009年至2013年5年的商标申请量(685万件)超过了前28年商标申请量的总和(639万件),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上涨的趋势仍然延续。
2013年,商标注册网上申请达117.58万件,占同期申请总量的62.49%,比2012年提高约2.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电子申请的方式被越来越多的商标申请人所接受,已经成为主要的商标申请方式。截至2013年12月份,商标累计注册申请量为1324.13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4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723.79万件。
2013年,商标局共受理商标异议申请34667件,比上一年减少4.58%,表明商标局作出的初步审定结论得到认可的比例不断提高;受理商标续展申请119324件,比上一年增长11.54%;受理商标变更申请177239件,比上一年增长16.46%;受理商标转让申请113364件,比上一年增长7.36%;受理商标注销、撤销申请21414件,比上一年增长28.47%;受理许可合同备案申请29438件,比上一年减少4.31%;受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53008件,比上一年增长9.1%。
2013年,商标局共审查商标注册申请142.46万件,比上一年增长16.09%;目前商标注册申请平均审查周期为10个月。商标局共核准注册商标996724件;初步审定公告商标936750件,比上一年增长14.53%;驳回商标注册申请262185件,比上一年增长14.63%;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225744件,比上一年增长25.07%;部分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增长率,明显高于初步审定和驳回的增长率。商标局裁定商标异议申请43526件,比上一年减少40.49%(因恢复施行说理式裁定方式,加大了异议裁定的审查难度)。商标异议审理周期严格控制在12个月以内。
2013年,商标局共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事项申请181991件,比上一年增长20.86%;办理商标转让申请114607件,比上一年增长12.43%;办理商标续展申请122685件,比上一年增长22.02%;注销、撤销注册商标123415件,比上一年增长9.36%;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34998件,比上一年增长29.89%;备案特殊标志582件,比上一年增长41.95%;审查马德里领土延伸申请42743类,比上一年增长2.41%,办理国际变更、续展、转让、注销、删减及更正共计27611件,比上一年增长41.54%。
2013年,商标局共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436件,比上一年增长16.89%。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2190件,累计核准注册农产品商标144.73万件。
注册申请类别集中
从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看,申请量最大的前五个类别与2012年相同,依次为第25类(216446件)、35类(155783件)、9类(114976件)、30类(103217件)、29类(76207件)。这表明,服装、商业服务、仪器设备、食品等依然是我国商标申请比较集中的领域。
外国来华申请(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申请量最大的前五类依次为第9类(14107件)、35类(10882件)、25类(9905件)、3类(6816件)、5类(6488件)。这表面,仪器设备、商业服务、服装、化妆品及洗涤用品、药品是外国来华申请比较集中的类别。
国内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市)与2012年相同,依次为广东省(318789件)、浙江省(178978件)、北京市(133510件)、江苏省(110097件)、上海市(106374件)。这5个省(市)的申请量之和占国内总申请量的48.91%,与2012年持平。申请量超过4万件的省份还有福建省、山东省、四川省、河南省、重庆市、河北省、安徽省、湖南省、陕西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比2012年增加4个省份。
申请量比上一年涨幅居前的五地依次为山西省(比上一年增长39.82%)、西藏自治区(比上一年增长37.08%)、香港特别行政区(比上一年增长28%)、安徽省(比上一年增长27.57%)、河北省(比上一年增长23.99%)。
国内有效注册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市)依次为广东省(1126595件)、浙江省(864161件)、北京市(467259件)、江苏省(459132件)、福建省(369736件)。
西部12个省份商标申请量达257861件,比上一年增长13.18%。
国际注册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省分别是广东省(503件)、浙江省(409件)、山东省(233件)、江苏省(199件)和福建省(159件)。
外国来华申请量(包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排名前10位的国家(机构)或地区分别是美国(30875件)、日本(16604件)、德国(10765件)、欧盟(10252件)、法国(9629件)、英国(8627件)、韩国(8331件)、意大利(6655件)、瑞士(5485件)、澳大利亚(3541件)。这10个国家或地区的申请量之和占外国在华申请总数的74.75%。
审查工作取得新成绩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多措并举,通过健全机制、加强管理,充分调动审查人员积极性,合理调配审查力量,实现了将平均审查周期控制在10个月的目标,为达到法定时限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客观分析形势,积极应对挑战。2013年,商标审查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一是商标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商标局圆满完成3年解决审查积压任务,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缩短到1年以内,当年商标注册申请量突破百万件大关,达107.2万件。3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增强,商标注册申请量始终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3年商标申请量已接近200万件大关,商标注册申请量急剧增加与商标审查力量严重不足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是商标审查难度不断加大。商标注册量持续大幅增长,直接导致商标数据库基础比对数据量大幅上升,审查检索比对的难度也随之相应增大,现在审查1件商标相当于2008年年初审查2.2件的工作难度。为适应新《商标法》实行一标多类申请的要求,商标局现已实行全类放开审查。加之《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逐年调整,审查员对商品或服务类似关系的判断和审查标准把握的难度也相应加大。
三是新《商标法》对商标审查时限提出新要求。2013年8月30日通过的新《商标法》对商标审查时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商标局初步审查时限为9个月、公告异议期为3个月,对异议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决定的时限为12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此外,对商标无效宣告、撤销的审查时限也作了相应规定。自2008年以来,我国商标审查员始终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人均月审查量超过450件,相当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3倍。在申请量仍然快速增长、审查难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将商标审查周期进一步缩短到法律规定的9个月,是商标局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挑战。
完善工作机制,深挖工作潜力。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在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商标局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入挖潜,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按照新《商标法》要求,对各项商标业务工作流程再次进行全面梳理,编写了《商标审查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审查时限,进一步优化整合。二是加强对商标审查辅助人员的培训和管理,采取授课教育、现场参观、座谈交流、考核总结等形式,对辅助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商标局制定了《实施审查辅助人员绩效激励机制方案》,对商标审查辅助人员施行绩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审查辅助人员积极性,为确保达到新《商标法》规定的审查时限要求提供了机制保障。三是合理调配人员,充实审查力量。自2013年11月15日起,商标局调动面临审理时限压力较小的异议部门帮助审查4个半月,集中力量缓解商标审查压力,取得显著成效。去年11月、12月,商标局月审查量环比分别增长21.08%、55.28%。
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效能。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商标局全体干部和审查辅助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发扬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圆满完成了商标审查任务。一是对审查工作实行双节点管理,即目标任务节点管理和最后审查期限节点管理。其中目标任务节点管理是指明确截至2013年年底和2014年4月底的商标审查任务量和商标审查周期目标;最后审查期限节点管理是指按月明确规定审查进度,确保逐月完成任务。二是实行商标审查工作情况专报制度,按月统计报送商标申请量、商标审查量、商标待审量和商标审查周期进度,督促确保审查进度。三是加强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在商标审查工作中始终坚持质量与数量并重,积极完善商标审查质量监督机制,加快开发商标审查质检系统,探索建立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在确保商标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查进度。四是加快商标信息化建设,为提升审查效能提供技术支撑。商标局积极推进商标注册与管理自动化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和商标审查评审工作效率信息化改造项目,提升审查智能化水平。
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商标局加强商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不断提高商标窗口服务质量。2013年,商标注册大厅共受理直接办理的各类商标申请10.5万件,比上一年增长31.1%;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共受理直接办理的各类商标申请5.1万件,比上一年增长86.4%。
健全管理规范,提升管理水平。商标局细化商标窗口服务规范,制定完善了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服务准则和考核管理规定等;制定《总局商标局驻中关村办事处窗口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驻中关村办事处工作水平,巩固提升总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窗口的良好形象。
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设施。商标局充分发挥注册大厅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的作用,加强工作监督,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显著增强,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不断完善商标注册大厅服务设置,为申请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办事环境。
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代理人员在注册大厅违规招揽业务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商标局积极协调,全面整治。对于个别地区试行新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信息的新情况,商标局及时研究调整受理标准,确保申请人顺利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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